柬埔寨(Cambodia)商标申请指南
作者:网络 | 发布时间:2024-04-18一、概述
柬埔寨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2 年2 月7 日颁布的《柬埔寨王国商业标记、商标名称和不公平竞争行为法>>0 "知识产权部"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高棉语、英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柬埔寨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柬埔寨是《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2015年6月5 曰正式成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商标申请
目前,柬埔寨采用尼斯分类第10 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柬埔寨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等。
若申请人非柬埔寨居住的,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 商标图样;
2. 具体商品项目;
3. 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 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5. 委托书,需公证。
申请注册柬埔寨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核准一发证一公告。申请递交后官方先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受理时间为2 周左右。受理后审查员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审查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获证后,将安排公告,自公告日起90 天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有:
1. 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 商标缺乏显著性;
3. 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 恶意注册;
5. 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正式注册成功。顺利的情况下,柬埔寨商标注册目前需要8~12 个月;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延长,往往可能会耗时1~2 年。
三、商标维护
柬埔寨商标注册后10 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曰前6 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 年。
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柬埔寨商标法》下述条款提出:
1.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违反商标法规定的。
2. 第十五条:商标注册后连续5 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
商标无效申请可向知识产权部提出,在现行审查条件下,一般需耗时1~2 年。被申请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应对他人以"未使用"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