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怎么认定?怎么处罚?
作者:网络 | 发布时间:2024-04-28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怎么认定?
行为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并不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构成共同犯罪。但是,如果行为人事先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通谋,然后分工合作,其中有的人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同犯罪,对行为人均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可能同时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因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通常属于伪劣产品,由于行为人仅实施了一个销售行为,故成立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销售自己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只成立假冒注册商标罪,不另成立本罪。但是,上述结论仅就同一商品而言。如果行为人在此商品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同时又销售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彼商品,则成立数罪,实行并罚。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214条与第22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根据《知识产权案件解释》,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赃物罪有什么区别?
销售赃物罪是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主观上都是明知故犯,客观上都有销售的行为。两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犯罪对象不同。前罪的犯罪对象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后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犯罪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秩序及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怎么认定?怎么处罚?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