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是什么,如何提出商标异议?
作者:网络 | 发布时间:2024-03-20商标异议的定义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异议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一、商标异议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
二、如何提出商标异议: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先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最后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3、是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