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年驰著名商标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作者:网络 | 发布时间:2024-10-12为贯彻落实《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强化企业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制定发布2016年驰著名商标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对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支持范围
支持企业发展商标战略,创建和培育知名品牌,利用商标专用权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强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对首次取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予以奖励。重点支持符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企业。
三、申报对象
1.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2.申报驰著名商标奖励的企业,应重视商标战略,制定并实施了商标发展战略,具有明确的商标发展规划和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驰著名商标奖励的企业,应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北京市著名商标称号(称号获得时间为2015年10月之后)。
2.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对于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
五、申报材料
1.海淀区企业驰著名商标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请表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商标注册情况、驰、著名商标注册证、中国驰名商标证明文件、企业商标发展战略、规划、信用报告。
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6年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何云龙、李琳、郭敬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