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假冒注册商标罪
作者:网络 | 发布时间:2024-04-08【摘要】:商标是一个企业的生命所在。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是当前实践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侵犯商标权犯罪出现了新的态势。正确理解和认定侵犯商标权犯罪对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从犯罪构成、犯罪的司法认定等方面探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并对立法完善问题进行思考。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法沿革,介绍我国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法发展以及当今国际上对注册商标的保护。第二部分重点论述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构成。分别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客体部分介绍了我国关于本罪犯罪客体的争论,论述了假冒注册商标罪侵害的复杂客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对商标制度的管理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品商标。犯罪客观方面论述了何为“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同一种商品”、“使用”以及如何理解“相同商标”和“情节严重”等问题。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最后从犯罪主观方面阐述了本罪不能由间接故意构成、本罪不以“以营利为目的”为必备要件以及如何确认“明知”的问题。第三部分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司法认定问题。阐述了本罪的既遂和未遂的界限;本罪和他罪的界限,包括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的界限;一罪和数罪的界限以及共同犯罪的认定。第四部分,假冒注册商标权罪的刑罚适用。阐述了本罪的刑罚罚则,我国刑法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的不同规定以及侵犯商标权的起诉方式。第五部分对完善我国注册商标权的刑法保护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包括扩大商标保护对象的范围;细化“情节严重”、降低其追诉标准以及增设对网络商标权保护的刑事法律。